發表文章

卻顧所來徑── 寫在哲五之後(文長)

[檢察官投稿]卻顧所來徑── 寫在哲五之後(文長) 週五夜裡,慕哲咖啡地下室來了大學法律系學生、公民老師 也有對司法體系滿腹抱怨的人們。 不意外,這就是法庭人來人往的日常組合。 這場講題是說”司法官如何與社會對話” 想起還是法律系學生時,以為考上國考(毋論律師、司法官),一切就海闊天空。 考上司法官,以為兢兢業業把本分做好,自然能贏得人家尊重 (彼時還年輕,所謂升官圖也者,還離我如浮雲。但馬柯關說及衍生的洩密案,的確是重重一擊)。 然而,社會氛圍的現實,顯然並非如此。 就像是昨日聽到一位學長發言,很驚訝於如果對高檢署有些不同意見,竟然會害怕落入”不實任聯盟”。 講者分享,弄粉絲專業,是要消解具名撰文壓力。 也有靠北書記官的小編要壯士一去兮不復返地說,沒關係,我就是小編,有責任我來扛。 其實與社會對話的背後,多少還是背負了一些,說真話後的寒蟬壓力。 那麼,這樣的壓力究竟從何而來呢? 如果沒有削減這樣的壓力,或許還是少了(對內、外)對話的真誠與可能性。 ** 又,在幾次比較公開的與外界對話場合 民眾問的,多半是覺得審判(起訴)品質不佳 圈子裡的人想的,多半是自己的過勞。 我真誠覺得,很少人不覺得自己工作不累,這是人性。 體制內部應該就現有的員額情況下 比較科學化的、盤點每個工作岡位的通常工作負擔 把數字攤開來看,合理的調動人員結構才有說服力。 就像目前教學醫院的醫生值班、看診,絕對是過勞。 然而一但醫療結果不如預期 “”庸醫、醫療疏失””等字眼(如同我們不喜愛的”恐龍法官”、”濫權起訴”)等,絕對無法削減。 我想一味地說自己過勞,對外去合理化目前不OK的工作表現,恐怕不同工作岡位的人,認同度絕對不高。 這應該是體制內要去大聲疾呼的事情。 ** 講到如何提升整個人員素質、工作表現。 不只是對所謂主任的遴選、續任評鑑恐怕是具文。 說實在,到底我是不是個夠格的檢察官?從來也沒有一個比較好的回饋機制去反應、檢討。 很有可能我自以為好,恐怕是一廂情願。 可能我某些地方不錯,但有些壞的地方,沒有人指出來。 一個人未結案少,你可以說他效率高,也可以說他草率結案。 一個人未結案多,你可以說他深思熟慮,也可以說他怠惰懶散。 案子不能選人,創造了公平,但卻也少了市場監督。 這在過去,一直頂多是用”風評”、”自律”這樣的機制,頂多是有些業務檢查來做某程度的督導,即便現在有了個案評鑑。 ...

[檢察官投稿]親子檢改

[檢察官投稿]親子檢改 這二天有非常多的感想值得大書特書,不過有件事情讓我覺得很溫馨。昨天的劍潭檢察官聚會,有好幾位學長姐帶著小孩一同到場。而好幾位檢察界的大前輩在台上講話時,孩子的聲音此起彼落,但是大家都很平常,讓孩子的聲音,跟發言的聲音和平共存。大人也抱著孩子一邊站著聽,而不是走出去。 如果是在充滿了檢察長或是各局長隊長的檢警聯繫會議,還會有這樣的場面嗎? 孩子的聲音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就跟救護車、喇叭聲、垃圾車的聲音一樣正常。沒有人應該為這些聲音感到抱歉,或是留在家裡。 孩子留在家裡,就等於有一個大人需要跟著留在家裡。而這個留在家裡的大人,就會跟著失去參與會議、對公共事務發言的權利。 所有的人都互稱學長姐,沒有老師、主任、檢察長的稱呼。部長的發言,台下的人,也沒有全程必須留到最後的義務。 這種形式和會議的呈現,某程度上也是一種鬆動階級的宣示。(對,只是宣示) 剛剛在捷運上有個孩子哭得很淒厲,以前的我心裡或許會很不滿,或許會看媽媽。但打從心裡接受這是生活的一部分時,發現這個聲音竟然可以消失不見。就跟救護車或飛機聲一樣。

靠北書記官過勞

司法官的過勞大家都知道了, 但是司法官以外的伙伴過勞問題,需要機關首長重視與改進。(一句話:補人或減少業務量!) 對司法官而言,他們也很希望搭配的書記官有良好的工作環境,但很妙的是,書記官配置、考績等管理事項卻不是司法官決定的。(由科長或書記官長決定) 另外,確實有的司法官眼睛長在頭頂, 但不要忘記也有相當數量的司法官,其實以前都是書記官、事務官、法助考上的,怎麼可能不知道其他伙伴的辛勞之處?! 只能說那種眼睛長在頭頂的人,不管有沒當司法官,大概都一樣吧! 講白了,會讀書的人不一定有禮貌或有同理心,這是個人修養與做人處事失敗的問題。 最後,近年來書記官、事務官、法警等伙伴,也陸續成立團體來爭取權益,這是很好的現象。(其實問題10年前就存在,早該組織了 http://www.peoplenews.tw/news/46cb2b7c-2aa4-434e-9660-d6ddebaf3bb8

眼睛長在頭頂上的司法官?

司法官的過勞大家都知道了, 但是司法官以外的伙伴過勞問題,需要機關首長重視與改進。(一句話:補人或減少業務量!) 對司法官而言,他們也很希望搭配的書記官有良好的工作環境,但很妙的是,書記官配置、考績等管理事項卻不是司法官決定的。(由科長或書記官長決定) 另外,確實有的司法官眼睛長在頭上, 但不要忘記也有相當數量的司法官,其實以前都是書記官、事務官、法助考上的,怎麼可能不知道其他伙伴的辛勞之處?! 只能說那種眼睛長在頭上的人,不管有沒當司法官,大概都一樣吧! 講白了,會讀書的人不一定有禮貌或有同理心,這是個人修養與做人處事失敗的問題。 最後,近年來書記官、事務官、法警等伙伴,也陸續成立團體來爭取權益,這是很好的現象。(其實問題10年前就存在,早該組織了 http://www.peoplenews.tw/…/46cb2b7c-2aa4-434e-9660-d6ddebaf…

自認司法官,又領績效獎金?!

因為與吳研究員非臉書好友,無法留言回應, 只好在這邊說明。 吳教授留言提到檢察官「一邊自認司法官,一邊各種領績效獎金」, 如果指的是「破案獎金」、「查獲毒品獎金」等,那要澄清一下: 目前已經有許多檢察官並沒有領破案獎金 (小編認為有領的檢察官應該是少數,但因為沒有全國統計數據,所以不敢說到底還有幾個人再領,但至少有相當數量的檢察官是沒有領的) ps.如果吳教授說的是「公務員年終考績獎金」,那是全國公務員都有的,與案件無關。

最高法院106年第5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最高法院106年第5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小編覺得乙說值得一看! 採甲說: 有管轄權之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使審判權者,由直接上級法院,以裁定將案件移轉於其管轄區域內與原法院同級之他法院,刑事訴訟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定有明文。又法院組織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分設刑事強制處分庭,辦理偵查中強制處分聲請案件之審核。但司法院得視法院員額及事務繁簡,指定不設刑事強制處分庭之法院。」「承辦前項案件之法官,不得辦理同一案件之審判事務。」「前二項之規定,自中華民國一0六年一月一日施行。」被告於偵查中經檢察官聲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羈押獲准,被告不服,抗告於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經該院裁定駁回其抗告。嗣該案件於提起公訴後,經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判決,被告提起第二審上訴,繫屬於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惟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編制僅有一合議庭,現僅有二名法官,均曾參與本件偵查中羈押抗告之審理,依上開規定,不得辦理同一案件之審判事務。從而該院已無其他法官得以審理本案,該院以其因法律之規定不能行使審判權為由,請求本院裁定移轉管轄,即無不合。本院應裁定移轉管轄。 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69727

神力女超人與北美原住民

神力女超人與北美原住民 最近很夯的神力女超人,想必很多人都去看了 片中有個小小亮點,就是印地安原住民Eugene Brave Rock飾演Chief的角色, 對原住民朋友來說是很大的鼓舞。 其實美國社會普遍對於原住民議題是非常冷淡的 (能見度遠低於臺灣的原民議題) 你可能有聽過黑人或亞裔的族群運動,但是印地安人? 好像幾乎不存在世界上一樣。 印地安社群有個小小的笑話, 當某些人(Trump?)高喊「移民滾出美國」時, 印地安人覺得白人才該先滾吧。 最近幾年跟原住民有關的院線電影有李奧納多的神鬼獵人和暮光之城(Taylor Lautner有部分原住民血統) https://indiancountrymedianetwork.com/…/film-review-euge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