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顧所來徑── 寫在哲五之後(文長)
[檢察官投稿]卻顧所來徑── 寫在哲五之後(文長) 週五夜裡,慕哲咖啡地下室來了大學法律系學生、公民老師 也有對司法體系滿腹抱怨的人們。 不意外,這就是法庭人來人往的日常組合。 這場講題是說”司法官如何與社會對話” 想起還是法律系學生時,以為考上國考(毋論律師、司法官),一切就海闊天空。 考上司法官,以為兢兢業業把本分做好,自然能贏得人家尊重 (彼時還年輕,所謂升官圖也者,還離我如浮雲。但馬柯關說及衍生的洩密案,的確是重重一擊)。 然而,社會氛圍的現實,顯然並非如此。 就像是昨日聽到一位學長發言,很驚訝於如果對高檢署有些不同意見,竟然會害怕落入”不實任聯盟”。 講者分享,弄粉絲專業,是要消解具名撰文壓力。 也有靠北書記官的小編要壯士一去兮不復返地說,沒關係,我就是小編,有責任我來扛。 其實與社會對話的背後,多少還是背負了一些,說真話後的寒蟬壓力。 那麼,這樣的壓力究竟從何而來呢? 如果沒有削減這樣的壓力,或許還是少了(對內、外)對話的真誠與可能性。 ** 又,在幾次比較公開的與外界對話場合 民眾問的,多半是覺得審判(起訴)品質不佳 圈子裡的人想的,多半是自己的過勞。 我真誠覺得,很少人不覺得自己工作不累,這是人性。 體制內部應該就現有的員額情況下 比較科學化的、盤點每個工作岡位的通常工作負擔 把數字攤開來看,合理的調動人員結構才有說服力。 就像目前教學醫院的醫生值班、看診,絕對是過勞。 然而一但醫療結果不如預期 “”庸醫、醫療疏失””等字眼(如同我們不喜愛的”恐龍法官”、”濫權起訴”)等,絕對無法削減。 我想一味地說自己過勞,對外去合理化目前不OK的工作表現,恐怕不同工作岡位的人,認同度絕對不高。 這應該是體制內要去大聲疾呼的事情。 ** 講到如何提升整個人員素質、工作表現。 不只是對所謂主任的遴選、續任評鑑恐怕是具文。 說實在,到底我是不是個夠格的檢察官?從來也沒有一個比較好的回饋機制去反應、檢討。 很有可能我自以為好,恐怕是一廂情願。 可能我某些地方不錯,但有些壞的地方,沒有人指出來。 一個人未結案少,你可以說他效率高,也可以說他草率結案。 一個人未結案多,你可以說他深思熟慮,也可以說他怠惰懶散。 案子不能選人,創造了公平,但卻也少了市場監督。 這在過去,一直頂多是用”風評”、”自律”這樣的機制,頂多是有些業務檢查來做某程度的督導,即便現在有了個案評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