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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有「司法改革」標籤的文章

血汗司法專題影片

繼高雄地檢宣導片後,又有血汗書記官專題影片啦! 延伸影片推薦 林孟皇法官,孤獨的美食家: https://www.facebook.com/news.ebc/videos/1440204826014604/ 高雄地檢「你不知道的檢察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bkbm3d-7zU 書記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_ju3sOpjVM

「為保育國土」而竊佔國土 前法院院長獲輕判

之前分享引發譁然的退休法院院長竊佔案件, 被告持續否認,然後從一審10月改判4月。 二審法院: 「蕭廣政之行為,相較於告訴人自稱欲取回土地種植香蕉、薑、芋頭、青菜等,應更有利於國土保安、水土涵養及自然保育」 這是在說什麼X話???刑法保護持有法益跟告訴人要怎麼利用土地有關係嗎?我有一塊地放著讓它長草,也不代表鄰居就可以竊佔啊! 請問一審判決寫的這些,二審都當作沒看到嗎? 被告接受採訪還說要告承辦法官、檢察官,二審也不知道? 臺灣司法量刑恣意何時改革? 「犯後否認犯 行,雖被告並無自證己罪之義務,而其縱使否認犯罪,亦屬 其訴訟防禦權之正當行使,然被告於偵查、審理中阻撓檢察 官及本院勘驗現場調查證據,有臺灣南投法院檢察署勘驗筆 錄及本院勘驗筆錄各1 份在卷可考(見他卷第78頁;本院卷 第71頁),屢屢揚言欲對依法執行公務之檢察事務官、檢察 官、本法官提告(見本院卷第35頁至36頁、第71 頁、第125 頁),已非訴訟防禦權之正當行使,目無法紀,犯後態度惡 劣,惡性非小,難認事後已具悔意」

法庭直播 別人孩子死不完

一名陪親友到法院開庭的張小姐甚至直言:「我贊成法庭直播,但若是我自己的案件就不行。」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71112/37843388/

高明哲法官公懲會議決書

高明哲法官公懲會議決書 當天被付懲戒人高明哲與林洲富、高玉舜在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辦公室評議時,高玉舜先表示意見,認該案事證明確,應維持原審有罪判決。但被付懲戒人高明哲以被告是同案被付懲戒人蕭仰歸之子,同案被付懲戒人蕭仰歸有找他。高玉舜原表示可將一審判決主文中緩刑宣告所附之捐款部分撤銷。被付懲戒人高明哲竟稱:「他(指蕭仰歸)要的不是這個啦!他要的是無罪判決」。 因二人相持不下,高玉舜乃依己意製作駁回上訴之有罪判決。被付懲戒人高明哲另製作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之判決書。嗣經陪席法官林洲富在改判無罪之判決書上簽名,以二比一評議為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定案。經送達當事人後,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未上訴而告確定。高玉舜於徵得被付懲戒人高明哲同意,將其原製作之駁回上訴之判決書,訂入評議簿,作為不同意見。 http://www.judicial.gov.tw/publish/paperd/10003/pdf/10003%E3%80%80%EF%BC%8818%EF%BC%89%E5%85%AC%E5%8B%99%E5%93%A1%E6%87%B2%E6%88%92%E5%A7%94%E5%93%A1%E6%9C%83%E8%AD%B0%E6%B1%BA%E6%9B%B8.pdf

[外國法專欄]德國法學院的明天?

[外國法專欄]德國法學院的明天? 德國法學向來以深度、嚴謹的研究著稱, 德國法學家也深信自己作為法學輸出大國的地位, 但德國法學院在國際排名卻江河日下, 在最新公布的TIMES法學院排名最高也不過是悲慘的第98名(漢堡大學),還輸給智利、南非大學。 (上海排行榜的表現更慘,跌出100名) 一位熱衷推廣德國法的美國教授Miller憂心表示, 荷蘭、西班牙、以色列等國的國際化都做的比德國好, 如欲提高排名,一定要強化英文發表的數量, 方能提高國際互動討論, ,並增加國際師資、國際生的數量。 小編:其實這對臺灣法學界也一樣適用。 TIMES排名 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18/subject-ranking/law#!/page/0/length/25/sort_by/rank/sort_order/asc/cols/stats 上海排名 http://www.shanghairanking.com/Shanghairanking-Subject-Rankings/law.html http://einspruch.faz.net/einspruch-magazin/2017-11-29/ca6ca35ea813dae2e3a8c06e3fe64e37/?GEPC=s3

下了庭大家都是法律人,不是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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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審檢辯,案件歸案件, 下了庭大家一樣都是法律人,不是仇人, 就像不同球隊的選手,上場時各為其主、努力爭取好成績, 下場時大家可以是朋友,甚至互相分享工作心得, 說不定哪天轉隊、彼此角色互換都大有可能! 對客戶來說,只要律師盡責為己爭取最大利益, 就是好律師,而不是比法庭吵架、臭臉、講話誰大聲 (以下為黃律師原文) 「律師的立場是在法律上幫助自己的當事人爭取他想要的結果,所以其實重點會擺在說服法官、檢察官,不是一定必須攻擊對造、窮追猛打、咄咄逼人,其實沒有一定要製造對立感,沒有一定要在法院互罵吵架,重點是紛爭有沒有解決,法官相不相信你的主張。 但是一般人上法庭很容易畫上楚河漢界,一定要完全對立,各據一方,甚至我也遇過一位客戶想在訴訟進行一半時,解除委任原本的律師、進而委任我,她和我說:「因為我的律師開庭結束後,走過去和對造律師打招呼,我覺得他不是完全站在我這邊。他會不會有可能跟他們串通,說服我和解?」。 我聽了之後有點驚訝,因為我們也是人,也會有同學、學長姐、學弟妹、朋友,從法律系的學校畢業考上律師,如果年紀差沒幾歲,一定有很多在學校看過、或是律師訓練同梯次、甚至現在臉書很發達,律師的臉友、同溫層可能都是律師,其實碰到面,打個招呼其實真的很正常。總不可能接一個案子就得要和對方的律師撕破臉吧!!」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7月17日 22:36  · 

[陪審專題8]警槍殺非裔男陪審判無罪 法官看不太下去

警槍殺非裔男陪審判無罪 法官看不太下去 (警告:影片含血腥內容!請斟酌是否觀看) 美國非裔男子卡斯提爾(Philando Castile)去年7月在明尼蘇達州臨檢時,遭警員亞尼茲(Jeronimo Yanez)開槍擊斃,行車紀錄器影片引起爭議,陪審團在上個月判亞尼茲無罪。而主持該案的法官最近致書陪審團,一方面肯定他們做出這個艱難的決定,但另一方面卻也點出他們「違背了大眾及媒體的期待」。 根據美國廣播公司(ABC)報導,由多為5名女性及7名男性,並且其中多為白人所組成的陪審團於6月16日宣判,亞尼茲2級殺人罪和故意開槍危害安全兩項罪名無罪,引發民眾怒火。一般來說,在做出判決後,法官會馬上與陪審團對談,但像此案法官萊瑞(William H. Leary III)這樣寫信很少見。 萊瑞在信中表示,警方行車紀錄器的畫面,以及陪審團「沒被要求去注意的事情」是引發輿論抨擊的主因,「身為陪審團,你們只需判斷是否有犯罪事實,但你們永遠不需要判斷,種族歧視是否還繼續存在,也不需要了解是否有些人是不是受警方的策略影響,而絕望至極,或是警方的訓練到底足不足夠。」萊瑞隨後拒絕發表評論,並表示其餘的討論沒什麼意義。 http://edition.cnn.com/videos/us/2016/07/07/graphic-video-minnesota-police-shooting-philando-castile-ryan-young-pkg-nd.cnn/video/playlists/philando-castile-shot-in-minnesot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hooting_of_Philando_Castile http://www.appledaily.com.tw/…/article/new/20170706/1155370/ http://edition.cnn.com/…/philando-castile-shot-in-minnesota/

美國法官、律師的「薪情」

[美國法專欄]美國法官、律師的「薪情」 (感謝網友黃鈞勵先生的分享) 繼上次分享檢察官薪資後, 網友又提出了美國勞工資料統計局的數據: 2016年美國全國律師薪資中位數為118160美元,美國法官薪資中位數109940美元,而採終身制的聯邦法官中位數則達123060美元! 聯邦法官還享有「以最後任職時薪水」計算的終身俸,所得替代率100%! https://www.bls.gov/ooh/legal/lawyers.htm https://www.bls.gov/o…/legal/judges-and-hearing-officers.htm

[美國法專欄]美國法律系?

[美國法專欄]美國法律系? 大家都知道英美國家的法學教育是走「學士後法律」, 也就是大學畢業後,有興趣的人再考法學院(law school)的方式, 因此大學部並沒有法律系,只有研究所有法學院。 但是前幾天發現,美國亞利桑納大學在2014年開辦了全美唯一的大學部法律學位課程(B.A. in Law,法學士), 課程提供「想學習法律,但不需要到JD程度」的學生一種選擇,例如畢業後從事一般公司法務人員工作。此學程已吸引超過700名學生。 校方表示,世界上有許多國家都是在大學部就提供法律教育。UA只是第一個在美國這樣做的學校。 小編:在日本韓國臺灣邁向學士後法學院趨勢的時候,看到美國有這個反方向,覺得非常有趣。或許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沒有恆常的贏家。 ps.不過此學程畢業好像不能考律師,歡迎網友們補充指正。 http://www.lawyeredu.org/arizona.html https://uanews.arizona.edu/s…/nations-first-ba-law-now-model

一群超熱血公務員 把邊緣少年變搶手人才

保護管束少年、弱勢少年明明有「脫貧」需求,卻被排除在主流職訓體系外。勞發署桃竹苗分署公務員當起「保母」,彌補社會安全網漏洞,開設職訓專班,幫助少年習得一技之長、不至於走偏,甚至有人月入六萬元,從此改變人生。 「每個人都不給機會,他們怎麼有機會呢?在這待著,好過出去『攏溜連』」 認真追蹤下去,其實也有些學員結訓後沒好好工作,轉了一圈,進了距離分署只有半小時車程的誠正中學(少年矯正學校),或再遠一點點的新竹監獄。 「有時會很灰心,每年都喊著明年不做了,但很有趣,這樣想時,就會發生一些好事。」劉宏俊說,第一屆畢業後,就業率百分百,大家心想:這樣的孩子也可以找到工作,好像該繼續辦下去。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ontent-92745-165626-%E4%B8%80%E7%BE%A4%E8%B6%85%E7%86%B1%E8%A1%80%E5%85%AC%E5%8B%99%E5%93%A1%20%20%E6%8A%8A%E9%82%8A%E7%B7%A3%E5%B0%91%E5%B9%B4%E8%AE%8A%E6%90%B6%E6%89%8B%E4%BA%BA%E6%89%8D?page=6

法律系之光 雞排博士

法律系之光 不管擔任任何角色,人與人之間的尊重與溝通才是最重要的。會讀書可以幫助你通過考試,但目中無人只會讓人生失去更多機會(「靠北書記官」有感)。 -- 資優生養成的性格,和法律系的訓練,也是幫凶。「我從小就一定要搶贏,而且唸法律的人很難跟人道歉,因為在法庭上絕對不能低頭,而是要拚命抓對方的語病和漏洞,我在無形中把家庭當法庭,難怪前妻會說『你說話傷人不是傷到皮肉,而是傷到骨』。」他有些不好意思,停了幾秒才說「我後來才知道,我有3秒鐘激怒人的本事。」 宋耿郎會讀博士班,其實也是為了平撫創傷,「考試對我從來不難,所以很順利就考上博士班,但每回去探視小孩,相處之後,看他們離開的身影,我都忍不住掉眼淚,為了避免觸景傷情,最後才決定從台北回到故鄉,之後又賣起雞排。」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630bus005/

臺灣似乎完全沒有關於偵查手段的修法意向(通訊監察)

臺灣似乎完全沒有關於偵查手段的修法意向 (本文並沒有排除法官保留之意) 從事偵查檢察官工作多年,深知案件查緝時通訊監察之重要性,且各國皆然,因監察所得內容,非僅一般人想像的談話細節,更包含了受監察人所在位置、生活習慣、交友、犯行等資訊。綜觀近30年來通訊模式日新月異,從有線電話、行動電話到今日的行動通訊軟體(如LINE、微信、What’s App),然迄今立法機關、執法部門對於犯罪者通訊監察方式、人員編制、預算、機關位階,猶停留在20年前的有線或傳統行動電話偵查模式,即僅能對有線、行動電話語音通話、簡訊等施以監察,但普羅大眾使用通訊軟體已是常態,故現今執法部門對於通訊監察已接近束手無策的窘境。 反觀世界各國,對此問題在法規上早已有所因應,例如英國於2016年11月29日通過的調查權力法案(Investigatory Powers Act 2016)第5篇所稱之設備干擾(Equipment Interference)、美國於2016年12月1日修正通過的聯邦刑事訴訟法規則(Federal Rules of Criminal Procedure)第4 1條所稱之遠端存取(Remote Access)、法國於2016年6月5日修正通過之刑事訴訟法(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第 706-102-3、706-102-2條、德國2011年透過判例確認屬於刑事訴訟法(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 StPO)第100a條電信監控之附加能力(Annex Competence)、以色列刑事訴訟法(Criminal Procedure Law)第23a條所稱之滲透(Penetration),均已具有相關法律規範,使偵查機關取得法院核發之許可後,對特定之儲存裝置(電腦、手機等)施以滲透、收集資料等偵查行為。中國大陸則更為極端,完全禁止人民使用微信以外,無法監控的通訊軟體,俄羅斯亦同。 近來,毒品、食安、電信詐欺陸續躍居民怨之首,但查緝中發現,除最底層犯罪者,因智識、年紀、經濟等因素,猶使用傳統方式外,其他均利用無法監察的通訊軟體,故多數案件僅能查獲最底層罪犯,主事者猶能另起爐灶。又因犯罪者熟知設置斷點、防火牆、利用我國金融管制的鬆散、人頭帳戶氾濫,使犯罪集團幾近零時差遠端領取被害人款項,或搭以比特幣等交付方式,致偵查難上加難,...

美國刑事程序與地檢署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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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專欄 這個圖片介紹了美國刑事程序主要流程 網頁也順便介紹了加州聖地牙哥郡地檢署, 檢察長管轄旗下310位律師(等同我國檢察官),180位調查官(必須具有4年以上刑警經歷),另外還有700餘位行政人員。 是全美規模第6大的地檢署。 附帶一提,SD人口約330萬人。 這個地檢署的規模遠遠大於臺灣~~ http://www.sdcda.org/office/criminal-justice-system.html

無被害人證詞的性侵案件

無被害人證詞的性侵案件 What happens when there is no victim testimony? 最近臺灣的一些法律議題,很巧的美國剛好也都有相關的討論。 例如王教授這篇文章其實牽涉到我國「單一指訴不得作為定罪的唯一證據」這個判例鐵則。 可以討論的非常多,不過也可以看看強調「被害人出庭指證」、「直接審理」的美國,控方嘗試在被害人不願出庭作證的情況下如何將被告定罪 >>> http://www.sandiegouniontribune.com/…/sd-me-skorniak-notebo… (當然,存有諸多間接證據的性侵案件,實務上是可遇不可求) 從更宏觀一點的角度看, 勞力剝削、性剝削、性侵害案件實務上常見「理想被害人模型」的問題, 當特殊罪名不以「物理強制」為構成要件時(例如勞力剝削罪與權勢性交等),「心理強制」的認定應該放寬。 延伸閱讀: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189號判決 http://criminallawnote.blogspot.tw/2017/03/1042189.html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9485%3F%3Dfb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9485%3F%3Dfb

只有轟轟烈烈的起訴才叫辦大案嗎?

只有轟轟烈烈的起訴才叫辦大案嗎? 小編之前在座談會中提出類似的概念。 既然淘汰不適任者現階段這麼困難, 不如先從管理的另一方面,也就是「正向鼓勵」著手。 美國各地方每年均會評選出Judge of the Year、 Top 10 Lawyer of the Year等, 我國也可以藉由現有的民眾問卷、律師公會及審檢辯的共同推舉, 每年度選出各地前十名優秀法官、檢察官及律師。 不能公布吊車尾的,但推舉模範生總是可以的, 而且也讓更多民眾知道優秀法律人的存在, 對內部人而言,也可以鼓勵模仿學習。 最重要的,這個積極管理方式完全不用修法,也花不了幾毛錢,何樂而不為? 另外林檢很敏銳的提到一個問題, 檢方辦案只有起訴叫辦大案嗎?難道認真的調查後給予一個公正的不起訴處分,就不算是優秀的檢察官? 如果只有「所謂的辦大案」才能升主任, 難怪一堆人嚷嚷檢察官不過是行政官而已。 「可是,要激勵檢察官認真辦案,真的不能只靠升官。因為這不僅扭曲心態,長期下來更是沒有效果。這就像以前大學聯考一樣,為了逼學生用功念書所以聯考,結果大家只會迎合考題。最慘的是,只激勵了高三那一年(還有重考那一年),高一高二也是在混,一旦考上大學就立刻放鬆,沒考上就轉行就業。用這一套來激勵檢察官,效果真是驚人相似。升官激勵制度也快窮途末路,因為高檢開缺名額快要歸零,獎勵的籌碼已經幾乎用光。 要鼓勵檢察官認真辦案,正確之道應該是肯定他的專業,讓他感到自豪光榮。當一個檢察官因為認真辦了一件案件,聰明而原創性地蒐集到證據,深湛的法學進行了詮釋和論證,或者圓滿的和解了爭端,被檢察官同儕所傳頌、仰慕與學習,這便是無上的光榮。要塑造這樣一種正向肯定的文化,檢察體系應該設立專業獎項,而且是大量的獎項,起訴好的可以得獎,不起訴好的也可以得獎,兩種同樣給予專業肯定的獎項,讓檢察官客觀中立的司法屬性,藉此彰顯出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626/1148005

德國法官

德國的法官多,訴訟案件數量特別高,原因在於起訴十分方便,訴訟費用相對比較低。法院的工作讓人心悅誠服... 法官為準備和審理每一個案件所需的時間,遠遠超過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官。德國法官說明或論證其判決所付出的工作,遠遠超出英美法系國家的同行。 這符合德國人的心態和傳統:解決爭議首先是國家的任務。同時它顯現了固有缺點...司法訴訟效率低下 Source:Thomas Raiser,法律社會學導論,2011年簡中版 (照片檔請見FB)

法官陳昱維:司法過勞處方的療效

其次,尤律師稱:「人民納稅養了司法人員,司法人員其實沒有立場指責人民濫訴」。光此話的前提,本身就有證明問題;且若此話有理,是否意謂有錢就是大爺,可以任性而為?連服務業都不見得接受。對於真正需要得到及時司法救濟的人民,不會過於自私,間接侵害他們的訴訟權利?院、檢人員待遇不變,工作內容加量、加質、超時給付後,還要被吃到飽?又此論點若可行,人民是否可以當蘇花公路因落石而中斷通行,或出於好奇、體驗的慾望,要求政府必須免費提供阿帕契、F16、艦艇的運輸服務?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23/1146829/?utm_source=FB&utm_medium=MWeb_Share&utm_campaign=http%3A%2F%2Fwww.appledaily.com.tw%2Frealtimenews%2Farticle%2Fnew%2F20170623%2F1146829%2F

香港法官的薪水

香港法官的薪水看這邊 一般裁判官起薪(月薪)11~13萬港幣。 特委裁判官7萬。 另外,文末的暫委法官也很值得我國研究! 有案無官審,怎麼辦?「暫委」法官應急 「暫委」意即暫時委任,除了新官上任、行內所謂「未坐正」的裁判官,亦指司法機構因應人手不足,從外間聘任的臨時法官。這些暫委法官或裁判官,通常是退休法官,以參選特首的前上訴庭副庭長胡國興為例,退休後曾以暫委法官的身份重返高院審案。 暫委法官每次任期一般為數星期,但亦有高院的暫委法官在位近3年;至於暫委裁判官,任期一般是6個月(常任裁判官是3年合約),任期屆滿後可再獲委任。 https://www.hk01.com/%E6%B8%AF%E8%81%9E/64649/-%E6%B3%95%E5%AE%98%E7%9A%84%E9%9A%8E%E6%A2%AF-%E5%BE%8B%E5%B8%AB%E5%9F%B7%E6%A5%AD%E8%87%B3%E5%B0%915%E5%B9%B4-%E8%B5%B7%E8%96%AA7%E8%90%AC%E5%85%83

香港也鬧法官荒?(非常值得一讀,大推)

香港也鬧法官荒?(非常值得一讀,大推) (看到第一段就哭了...港幣乘以4...) 法官地位崇高,坐在法庭最高位置,薪酬卻不如坊間所想像般高。「眾官之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月薪30多萬元。相反,私人執業的「星級大狀」打一堂官司,收費動輒幾十萬元,遠超首席法官一個月所得。就以創下「天價」訟費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案為例,律師團隊費用累計下來,竟高逾10億元。 一個成功大狀(即律師)的人工一定比法官高。以法官仕途的必經門檻「裁判官」職級而言,月薪約11萬至13.3萬元。雖然私人執業的收入相對不穩定,但仍比做裁判官優厚。 「香港法律執業者收入基準研究」報告,報告除反映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和高院原訟庭法官的薪酬,皆遠遠低於大律師收入達4%至60%,亦解釋了大律師不想做法官的原因。 出任區域法院或以上的法官,須承諾在法官任期結束後,不再從事私人執業(小編:這一點值得研究!)。但馬官坦言招聘法官,特別是高院原訟法庭法官十分困難,但他認為司法人員質素必須維持於高水平,並稱寧可法官數目不足,也不能對法官質素的要求作出妥協。 https://www.hk01.com/%E6%B8%AF%E8%81%9E/64055/-%E6%B3%95%E5%AE%98%E8%8D%92-%E6%98%9F%E7%B4%9A%E5%A4%A7%E7%8B%80%E6%94%B6%E5%85%A5%E9%81%A0%E8%B6%85%E6%B3%95%E5%AE%98-%E6%9B%BE%E7%95%B6%E8%A3%81%E5%88%A4%E5%AE%98%E5%A4%A7%E5%BE%8B%E5%B8%AB-%E6%B3%95%E5%AE%98%E5%94%94%E6%98%93%E5%8D%87 https://www.hk01.com/%E6%B8%AF%E8%81%9E/58639/-%E6%B3%95%E5%AE%98%E5%94%94%E6%98%93%E5%81%9A-%E6%B3%95%E5%AE%98%E8%96%AA%E9%85%AC%E4%BD%8E%E6%96%BC%E5%A4%A7%E5%BE%8B%E5%B8%AB%E6%9C%80%E5%A4%9A%E5%85%AD%E6%88%90-%E7%8D%B2%E6%89%B9%E5%8A%A0%...

法律人應該要有社會經驗!?

香港新聞 見習大律師在修讀法律前,曾因非禮一名14歲校服女生被判監,其後他改修讀法律,並獲香港大律師公會批准他成為大律師,惟遭律政司反對。由於大律師公會和律政司持不同意見,最後尋求高院指示,法官今下判詞指,社會對大律師有很高的期望,認為大律師必須擁有無可挑剔的品格,故拒讓該見習大律師取得專業資格。 https://www.hk01.com/%E6%B8%AF%E8%81%9E/98517/%E9%9D%9E%E7%A6%AE%E5%89%8D%E7%A7%91%E7%94%B7%E5%AD%90%E8%A2%AB%E6%8B%92%E7%95%B6%E5%A4%A7%E5%BE%8B%E5%B8%AB-%E5%AE%98-%E6%B3%95%E5%BE%8B%E4%BA%BA%E5%93%A1%E5%BF%85%E9%A0%88%E5%85%B7%E7%84%A1%E5%8F%AF%E6%8C%91%E5%89%94%E7%9A%84%E5%93%81%E6%A0%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