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官

德國的法官多,訴訟案件數量特別高,原因在於起訴十分方便,訴訟費用相對比較低。法院的工作讓人心悅誠服...
法官為準備和審理每一個案件所需的時間,遠遠超過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官。德國法官說明或論證其判決所付出的工作,遠遠超出英美法系國家的同行。
這符合德國人的心態和傳統:解決爭議首先是國家的任務。同時它顯現了固有缺點...司法訴訟效率低下
Source:Thomas Raiser,法律社會學導論,2011年簡中版
(照片檔請見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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