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可以整脊為副業嗎?香港律師謀生不易

律師可以整脊為副業嗎?
香港新聞
擁有「體雕師」資格的大律師梁思豪,因有意以「體雕」作副業以幫補家計,遂向大律師公會申請,但遭公會否決,梁早前不服公會決定,尋求司法覆核,並獲判勝訴。大律師公會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下判詞,認為大律師公會專業守則沒有違反《基本法》33條保障職業自由的規定,裁定公會上訴得直。敗訴的梁思豪揚言,會與律師團體再商議,並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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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現有一千多名非資深的大律師,但並非所有大律師如外界想像般風光,尤其是初出茅廬者更要靠家人或積蓄維持生計。在○○年至一三年間有九百多人取得大律師資格,約有三分之一已轉行;而大律師當中又可分成兩類,第一類有自己辦公室及秘書,第二類雖可在律師樓的會議室見客,但其實是要在家中或圖書館工作,而後者人數更有逾一百人。
申請人指公會在守則中設下一份清單,規定除了某些特定「副業」包括死因裁判官、仲裁員、審裁員、新聞、廣播、教書、慈善機構職位、議員等可獲豁免外,其他副業都要先經公會批准,他認為守則有不公平之處。
(分享這篇不是要說上訴法院判得對,而是強調其實外國的職業規範是很嚴格的,管制的密度、強度都很高)

https://www.hk01.com/%E6%B8%AF%E8%81%9E/51060/%E6%8B%92%E6%9C%83%E5%93%A1%E4%BB%A5-%E9%AB%94%E9%9B%95%E5%B8%AB-%E4%BD%9C%E5%89%AF%E6%A5%AD-%E5%A4%A7%E5%BE%8B%E5%B8%AB%E5%85%AC%E6%9C%83%E4%B8%8A%E8%A8%B4%E5%BE%97%E7%9B%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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