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酒駕同乘者可能成立精神幫助犯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3月 07, 2019 日本最高法院:酒駕同乘者可能成立精神幫助犯(2013年就判決了,你還在用撥接嗎?) 案例:ABC均為公司同事,某日下午共同飲酒後,AB明知C嚴重酒醉。隨後C表示「還有時間,要去繞一圈嗎?」A點頭、B回答「那麼做嗎?」,均上車。隨後C以時速100公里發生車禍,造成2死4傷。 最高法院:C駕駛車輛前確認公司前輩意向,取得理解,係C危險駕駛之重要契機。AB知悉C駕駛困難,仍由C駕駛而未阻止,默認C行為與之共乘,AB理解並默認的行為,加強C危險駕駛意思,AB成立危險駕駛致死傷罪之幫助犯,維持原判決(AB有期徒刑2年、C有期徒刑16年)。 另外日本於2007年修法將「提供車輛」「提供酒類或勸酒」「要求請託同乘」行為均入罪化。 摘自:檢察新論22期,2017年7月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留言
美國檢察官制度 - 8月 19, 2016 [美國法專欄]美國檢察官制度 美國律師協會雜誌ABA Journal 7月份人物專訪, 標題是「她還未達飲酒年齡,但已經可以把人送進監獄」, 這位神人Robyn K. Crawford,20歲即擔任佛州助理檢察官(職務內容等同我國檢察官,詳後述) Crawford 16歲高中畢業,大學2年、學士後JD 2.5年 (美國法學院為學士後就讀),在20歲時順利拿到學位並通過律師考試,得到佛羅里達州第五法院Citrus郡的助理檢察官工作,現年21歲。 Crawford14歲時參加青少年處遇計畫即立志研讀法律 (比小編還早啊~小編是16歲受Hero久利生公平感召XD) 她認為年齡不是問題,工作時也沒有人提起,重點在於互相尊重。 美國的檢察官係由選舉產生, 原則上一個地區只有一個檢察官(稱為SA or DA), 例如基隆市就只有一個檢察官, 檢察官選上之後,會招募自己的辦案團隊,也就是助理檢察官 (和調查員等等),檢察官實際上只負責執法方針、政策, 或偶爾主持記者會 (實際上檢察官的目標大多是以後繼續參選議員或州長,例如柯林頓當州長前就擔任阿肯色州檢察總長,檢察官通常只是政治跳板), 實際上辦案、蒞庭者全部都是助理檢察官(ASA或ADA)。 所以,美國的檢察官職務內容其實接近我國的地檢署檢察長(不負責辦案),而助理檢察官的工作才是我國檢察官的內容。 美國檢察官要對執政期間的治安、犯罪追訴率負責, 如果民眾覺得治安都沒有改善,就無法連任或選舉其他職位了。 (例如OJ辛普森案檢方輸了,檢察官Gil Garcetti想選州長的計畫也就破滅了!但是他兒子Eric Garcetti現在當了LA市長! 下次再談辛普森案趣聞 閱讀完整內容
[公法教室]功能最適理論 - 4月 04, 2017 [公法教室]功能最適理論 今天來談一下公法, 以憲法或行政組織法(Organisationsrecht)的觀點來說, 對於機關設計或定位並沒有本質上的必然,依照通說所採的「功能最適理論」,也就是把這個「事務」放在哪一種「組織」、「程序」、「規範結構」裡面,能達到該事務的「最佳效果」者,就應該採取那一種「組織程序」來運作。以上說明相信任何留學國的學者或讀者應該都能接受。 因此,檢察官應該如何定位,放在行政或司法(不可能是立法權),也必須依照功能最適理論來判斷。 注意,檢察官的功能作用,確實有很多行政權的功能(比如說指揮警調),所以檢察官「含有」行政官的性質。另一方面,檢察官在訴訟審理過程並不是終局裁決者,所以也不是狹義的司法官。如果認為檢察官「還有」中立客觀義務的話(刑訴第2條),檢察官就會是介於司法權與行政權之間的機關。 行政法上發展出「獨立性機關」來解決這類問題,比較有名的獨立性機關有NCC、公平交易委員會、中選會和真調會。不知道各位覺得上開機關是否真的很「獨立」,還是有受到政治的影響?如同水瓶時代的文章所提及,根據613號解釋,即使定位為獨立機關,行政院仍有部分人事權,以符合「責任政治」(換言之,獨立機關再怎麼獨立,都必須向「行政院長」負責)。如果檢察官辦案必須向行政院長「負責」,假設有檢察官「白目地」「辦」了行政院長的愛將或「辦不出」在野黨的重要人士,此時是要檢察官「辭職以示負責」嗎? 欲將檢察官化約為一般行政官,並沒有本質上的絕對不可,但是如何確保其獨立性、抵抗政治勢力介入?提倡此說的專家學者似乎完全處於空中畫大餅的階段。只跟你說檢察官本質上就是行政官,卻沒有提出變成行政官之後要如何設計可行的保障獨立性方案。這就像設計師跟你說你家現在的裝潢設計都是狗屁,叫你全部拆掉以後,卻根本畫不出新的設計圖。這種設計師你敢找嗎? 當然,如果認為檢察官根本沒有中立客觀義務,是否訴追只需完全聽從上級決定,沒有自主決斷的空間,則檢察官就可以100%的定位為純行政官。 閱讀完整內容
[英文教室]為什麼十月是October?章魚是Octopus? - 8月 19, 2016 [英文教室]為什麼十月是October?章魚是Octopus? 今天小編不談法律,來聊聊英文。 (對學習美國法有幫助~當然是假的XD 有看海底總動員2的朋友知道裡面的Hank是隻章魚,也就是Octopus, 有發現Octopus這個字跟十月October很像嗎? 可是章魚跟十月,想破頭也想不出有什麼關係呀?? 不能怪你看不出來,其實這都是兩個皇帝壞的好事。 oct這個字首其實是拉丁文8的意思,章魚8隻腳,所以叫octopus很合理吧! 在2000年前,原本october就是8月沒錯(同理,september原本是7月) 但是,偉大的羅馬皇帝凱薩(全名Julius Caesar)死掉之後, 有將軍建議,因為凱薩實在太偉大了, 凱薩的名字應該有資格作為月份的稱呼, 所以就將凱薩出生的月份7月改名為Julius(即英文July)。 有一就有二,接任凱薩的皇帝屋大維,眼見凱薩名字可以當做月份,當然也要有樣學樣,因為他受封奧古斯都大帝(Augustus), 所以July的下一個月份就改成Augustus(即英文August) 這麼一來原本的7月september,8月october只好摸摸鼻子讓位, 莫名其妙變成9月和10月了!而曆法也從一年10個月增加成現在的12個月。 現在英文裡使用sept,oct字首意義的字已經不多(通常用在數學), 一般會用的例如septuagenarian(70幾歲的人,很好笑吧居然有這種字)octogenarian(80幾歲的人) (延伸思考:現在應該知道三腳架為什麼叫tripod了吧!tri=3 pod=腳 以上的知識,是小編國中英文老師郭朝安教授的,感謝他為我的英文奠下基礎,哈哈 閱讀完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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