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專欄]水電工的逆襲

[美國法專欄]水電工的逆襲
美好的假期,魯蛇小編為大家分享搞笑新聞~~
美國加州法院法官Hunter在一個謀殺案的陪審員選任程序中,講了一個很糟糕的故事:
「法律規定你們不可以對任何人有偏見,不可以因為某些人身分特殊而自動相信他所講的話,也不可以因為某些人的身分而不願意相信他的證詞。
我總是舉這個例子,因為我自己的經驗中對於水電工有非常非常糟糕的印象,如果我知道來作證的是水電工,我直覺認為他一定會說謊,所以我這樣就是存有偏見,你們不可以跟我一樣喔!
你們必須觀察證人當庭的表現來判斷他的可信度如何」

有6個陪審員聽到了這番話,而本案的被告關鍵證人居然剛好是名水電工。嗣後審理程序中,水電工到庭證稱被告有不在場證明,檢察官則主張證詞不可採信。陪審團判決被告成立一級謀殺罪,法院量刑有期徒刑114年。
加州高等法院認為Hunter法官的指示明顯不當,以2比1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本站短評:怎麼有這麼蠢的故事....XD

ps.為順應我國習慣,將plumber譯為水電工。

http://www.courts.ca.gov/opinions/nonpub/B258517.PDF
http://www.latimes.com/local/lanow/la-me-ln-conviction-reversed-plumbers-20161010-snap-stor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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