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外勞」:一個充滿歧視的用詞

「逃逸外勞」本身就是很弔詭的詞彙。
假設辦公室同事2天沒來上班,你應該不會稱呼他是「逃逸勞工」(頂多是翹班或曠職),如果美語補習班的歪果人老師或日商主管2天沒出現,會被叫做「逃逸外勞」嗎?
但一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藍領外國人身上,就立馬變成「逃逸外勞」了。
較好的稱呼是「行方不明」或「逾期居留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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