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官花4天念判決

[外國法專欄]
澳洲某地院法官為了一件侵權案件寫了138頁的判決(在普通法國家是很罕見的長度。)
重點是,法官花了4天庭期,共17個小時把判決逐字唸完,雙分律師都必須「到庭陪聽」。
於是二審(NSW)法官就不客氣的罵人了:地院法官根本是浪費司法資源、徒增當事人成本,法官只需提供判決書即可,本案不涉及緊急事由非逐字宣讀不可。

https://www.legalcheek.com/2017/04/judge-slammed-for-spending-17-hours-to-read-aloud-138-page-judgment-involving-spooked-ho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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