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專欄]從受刑人到法學教授

[美國法專欄]從受刑人到法學教授
美國法專欄繼續為大家介紹米國的奇人軼事,
這位Shon Hopwood先生,
於1998年(23歲)在Nebraska州因持槍搶劫銀行被判刑12年。在獄中開始自學法律,幫同學撰寫書狀,
出獄後,第一份工作是洗車工,而後得到華盛頓大學全額獎學金,最後取得JD學位並考取律師執照(律師考試之前還先經過華盛頓州最高法院確認他可以參加)、擔任聯邦法官助理。
現在,Shon已經是知名的Georgetown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就是「法庭女王」TGW男女主角畢業的學校XD)
Shon表示:「很多人把我當作自立更生的典範,但其實我受到很多貴人的幫助,尤其是出獄找工作時。但大部分受刑人沒有那麼好運。」
「對受刑人再社會化最重要的就是給他們足夠的技能職業訓練」
以北卡州數據為例,出獄者再犯率高達40%,
但出獄後有工作者再犯率僅有5%。

http://cumberlink.com/news/local/closer_look/digital_data/beyond-bars-one-man-s-journey-from-inmate-to-law/article_51cdee8a-ad7f-55f5-bb6d-e1d6e487d3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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