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定罪率比較

由日本最高裁判所已公告之最新統計資料觀之,其中2010年(平成22年,以下類推)全般案件共偵結起訴62,840人,有罪判決者61,585人,定罪率達98%,2009年偵結起訴共65,875人,有罪判決者64,540人,有罪率為97.9%,2008年則共偵結起訴67,644人,有罪判決者66,378人,定罪率達98.1%。
另觀察我國相同時期之定罪率,2010年全般案件之定罪率為95.6%,2009年為95.4%,2008年則為95.9% ,約同時期我國之重大案件平均定罪率更達99.6% 。是若由「全般案件」及「重大案件」之定罪率比較觀察,當可發現日本與我國就此二統計數字相去不遠,應無太大差異。

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101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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