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考試的驚人變革方向

律師考試的驚人變革方向
「考選部表示,改革方案仍採兩試,第一試屬於法律基本知能測試,考3科,包括基礎法律科目綜合法學一及綜合法學二,及與法律選試科目(7選2),全都是測驗題。第一試及格標準為換算百分制後,各類別各達60分才算及格。一旦通過第一試,即取得第二試兩次應試資格。
至於第二試考的是律師專業執業能力,分成國文與專業科目,一共考5科。專業科目分公法、民事法、刑法及商事法4大科,每科200分,考試時間一律為3小時。現行考試題目多,這次擬將每科只考實務案例題1至2題,採題庫命題。
考選部表示,第二試採科別及格制,專業科目以每科換算百分制後60分為及格,未及格科目則可保留,應考人可在3年內補考不及格的科目,不必每年從頭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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