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法官的條件

[古人牙慧]好法官的條件
「良好法官之能力,與良好辯護士不同。法官應注意之事項,有證人為之陳述,所應注意之法律,有國家法典由當事人引據,故法官於所訊之案,初不必預為研習也。」
「又普通裁判,由人民選任12人訊之,斯12人決斷事實,並決斷權利義務...此12人,固未必習知法文,故有專任之員,備其諮詢,但其判決,即不照此法律專員之敘述,亦無責。」
「良法官之條件,
第一對公道原則有正確瞭解,此不在乎多讀律書,而在頭腦清新深思明辨。
第二富貴不能移
第三脫然感情影響
第四聽訟需有耐心、有注意力、良好的記憶且分析」
剛好翻到這段話,覺得很有趣,
三百多年前Hobbes的意見,大家同意嗎?
From Hobbes,Leviathan(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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