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投稿]態度決定高度

[律師投稿]態度決定高度
(上次行政訴訟律師的文章深受大家好評,
感謝大律師再度賜稿,請我們一起感受法律(人)的溫度,
毋忘學法律之初衷)
抵達法庭時,沒聽到前一案的案由與雙方言詞陳述,
倒是看到法官把幾個人民留下,
苦心地說明司法的極限性,以及人民尚可為之努力,
甚且,對人民的境遇表示理解,
開導其可從現實生活面向去調整心情。
暖女法官的溫柔,讓一家子哭到不行,
感謝道:「如果在跟行政機關交涉階段,有任何一個承辦人願意這樣說,我們都不至於這麼痛苦無助。」
連書記官也感性到默默啜泣。
常跟比較熟的非法律圈朋友勸誡,
司法不是萬能,充其量是人類為穩固社會生活秩序,
所盡可能追求貼近理性的遊戲法則。
正因是規矩,必有其套路和射程範圍,
未必事事盡如人心所冀望之公理。
挺謝謝有這樣謙卑,又溫暖的法官,
雖然坦言了制度所未及之無奈,
卻也不忘給予希望,
進而在審理過程中,
讓人民之個體尊嚴和聲音,具體展現。
這是個案判決結果外的撫慰。
(所以我被拖庭拖了好久,也甘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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