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就靠松隆子了! Part 2

司改就靠松隆子了! Part 2
小編念茲在茲的副檢察官制度,終於有譜了嗎!?
因檢事官係屬行政文官性質,直接轉任有身分疑慮,為周全故,應可仿效日本透過特別任官考試,晉升為副檢察官並具有刑事微罪結案之權,且自己具名結案也受監督問責,適格者則可再特任考試晉升,拔擢進入檢察官序列。
值此司改之際,對檢察官進用方式多所討論,法務部對此修法亦持肯定態度,期司法先進就此能盡快達成共識、完成修法,使優秀之「雨宮舞子」們能晉升為檢察官行列,共同為司法努力。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414/37617300/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公法教室]功能最適理論

法律人必先自律,方能律人

最高法院要開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