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ce like no one is watching.Email like it may one day be read aloud in a deposition.

[每日一笑]
「跳舞的時候要當作沒有人在看你(才會跳得好),寫email的時候要(謹慎)以免有一天當作證據時被大聲朗讀出來」


deposition是「庭外取證程序」(Federal Rules of Criminal Procedure 第15條),
也就是雙方律師均可以在法庭外,通常是律師辦公室,
由律師對證人進行訊問,有速記員在場,證人同樣受到具結、偽證罪之拘束,對方律師亦可以提出異議(登載於筆錄),基於對質詰問權的保障,被告也可以出席deposition程序。
很遺憾的台灣的「四不像」刑事訴訟法只引進了「傳聞證據」與「交互詰問」,並沒有引進這個配套制度,造成審理程序冗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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