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稿]Laettner Allan投稿(以下全文照錄)

[網友投稿]Laettner Allan投稿(以下全文照錄)
1.ㄧ個長期從事法律系教學與國考出題的人,說要提升法官素質?
2.陪審是昂貴的制度,涉及國家資源有限與分配問題,豈可僅以減低法官負擔做為排擠其他領域預算之理由?
3.以1999年美國聯邦地方法院的刑事新案,只有5.5%採陪審,各州ㄧ般法院更只有1.1%(Ostrom 2004),不知誇言可減法官2/3案件量的依據是什麼?
從台灣社會的食安案件證明,便宜沒好貨,但,貴的也很多是黑心貨....
http://m.appledaily.com.tw/…/201…/37377173/hotdailyart_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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