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辱警

每次看到這種民代或官員辱罵警察的新聞就很氣啊!!
氣自己被臨檢的時候為什麼都乖得跟狗一樣
#太不公平了
#10年前的立委還如此囂張
桃園地院106年度矚簡字第3號
「查被告身為公眾人物,其行為舉止動見觀瞻,猶恃自身之社會地位及影響力對執勤警員施以壓力;雖經警員劉駿鋒表明原諒,然被告所犯,乃侵害國家法益之罪,且其行為足以打擊基層警員執行勤務之士氣,尤非一般人民侮辱公務員之案件所可比擬。因認本案刑之執行,當具有促使被告自我警惕,承擔自己行為責任之意義,而無暫不宜執行之特別情況,爰不諭知緩刑,附此敘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604/113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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