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漢冤罪保險?

痴漢冤罪保險?
中午看到新聞介紹日本的「痴漢冤罪保險」,
才知道有這個事情。
乍看之下很奇怪,因為保險具有高度公益性,不能以犯罪行為作為保險事故,所以總不可能以「如果痴漢行為被抓到的話,保險公司就補償你」作為保險利益。
另外,如果被判刑確定,保險公司也不可能自行認定是否為冤罪。
仔細看的話,其實就跟常見的「法律顧問」差不多的概念,
平日定期繳交費用,若不幸涉訟則保險公司負擔律師費用。
在臺灣不知道有沒有類似的保險產品呢?
「2015年9月,日本的保險公司開始推出「痴漢冤罪保險」,每年只需6400日元(約合395元人民幣),因此倍受青睞。投保者需要幫助時,只要用智慧型手機通報,保險公司聯繫的各地律師就會一起收到緊急簡訊。根據投保者的地理位置,離他最近的律師會馬上前往處理。由於保險的便利性,該保險的投保人數正在呈現幾何級增長。5月的投保者就比4月激增了1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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