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專欄]美國死刑公投大獲全勝

[美國法專欄]美國死刑公投大獲全勝
除了川普當選之外,還有一件重要的公投案也揭曉結果,加州、Nebraska、Oklahoma三州在總統選舉當日也同時進行死刑公投。
本站在9月間即預告此一值得關注的重大議題,
(http://criminallawnote.blogspot.tw/2016/09/blog-post.html)
至今國內媒體似乎仍未見介紹。

加州的62號提案,46.1%同意廢死、53.9%反對廢死。
66號提號,50.9%同意改革上訴程序、49.1%維持現狀。
(但因為票數過近,還未考量通訊投票,66號提案正式結果12月才會出爐)

Nebraska州去年修法廢除死刑(以終生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代之),但今年公投以61.2%支持恢復死刑。
Oklahoma州以64%支持在州憲法中直接增修「死刑並非酷刑」,將成為美國第一個在州憲法擁護死刑制度的州。(因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8條禁止不得處以非常殘酷之刑罰)

本次投票再度確立「支持死刑」在美國之領先地位,尤其是民主黨票倉、向來以自由開放著稱的加州亦未能通過廢死,實值深思關注。

ps.關於選票數字各家媒體稍有出入,但不影響投票結論。

http://www.reuters.com/article/us-usa-election-execution-idUSKBN1343C7

http://www.nbcnews.com/storyline/2016-election-day/election-2016-nebraska-oklahoma-vote-favor-death-penalty-n681301

https://theintercept.com/2016/11/11/the-death-penalty-won-big-on-election-day-but-the-devil-is-in-the-details/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公法教室]功能最適理論

最高法院要開庭嗎?

法律人必先自律,方能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