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責短評]Jolin分手的原因?

[不負責短評]Jolin分手的原因?
「錦榮稱結婚最基本是婚戒不離手、老婆冠夫姓、夫妻財產共有」雖然本站是刑事法為主,不過大家好像滿喜歡趣味新聞的,
所以就分享一下XD
今天剛好友人談到「怎麼會有冠夫姓這麼傳統的主張」,
其實在歐美國家,至今結婚後妻子仍是要「改夫姓」(註1),
不是「冠」夫姓喔,是要刪掉女性的原姓氏,直接改成夫姓。
例如錦榮本名是Vivian Dawson,
Jolin結婚後就必須改名為Jolin Dawson,原本的Tsai不能再出現在名字中。
另外,關於夫妻財產制,
有些國家法律目前仍為夫妻共有制的規定,
例如美國加州就是很有名的財產共有制例子(註2)。
所以啦,站在歪國人的觀點來看,其實「冠夫姓」、「財產共有」並不是很傳統、保守或什麼很奇怪的主張喔。

很多人納悶為什麼歐美的女權運動如此發達,至今仍要改夫姓,
記得大學時劉宏恩老師說,台灣雖然就廢除冠夫姓一事領先全球,
但是其他女權主張卻毫無長進,好像也沒有比較好啊!

註1:妻子有選擇不改姓的權利,但是至今絕大多數的美國婦女婚後仍會改姓,例如川普夫人。也可以複姓(就是冠夫姓),例如歐巴馬夫人,但是不改姓又不冠夫姓的很罕見。德國總理「梅克爾」也是冠夫姓,而且她跟前夫「梅克爾」離婚後,再婚至今還沒有改回來!

註2:不過錦榮是紐西蘭人,小編對紐西蘭財產制就不清楚了XD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22/101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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