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頂呱呱法學之2(寶寶不說的原因?

回應頂呱呱法學之2(寶寶不說的原因?
那些強調行政官和檢察官沒有命限制出境權力的聰明教授,
沒有告訴你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美國之所以這樣搞,是因為美國的「內勤案件」「在押案件」是算在法官頭上,每天上百個被拘捕的犯人全部送法院由治安法官裁定,
羈押、執行全部都是法院管,所以檢察官「無案、無權」,
免內勤、免外勤、免開偵查庭、免寫書類,只需要公訴話虎爛,
做個頂呱呱的一造當事人。
這麼爽的行政官檢察官,不當可惜啊!
(以下引用檢督盟文章)
1.不再開庭
不使用「開庭」這個名稱又怎樣,就用「作筆錄」總可以吧,怎麼稱呼何必計較呢?老師怎麼取名稱,檢察官就怎麼用,如果認為檢察官不能「開庭」也沒關係啦,書記官們一定會瘋狂從院轉檢!
2.座位打平
不用「高高在上」也沒關係啦,大家就隨便坐坐隨興聊聊,就像Hero裡面一樣也行啦,老師堅持主張這個,就直接送啦!
3.強制處分大放送
除了現在的監聽、羈押(延長、撤銷)、搜索、沒收、沒保、通聯紀錄、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假釋、各種保安處分、合併定刑、撤銷緩刑等等一堆,需要法官裁定外,未來需要拘票、通緝、易科罰金、發監執行、易服勞動、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撤銷緩起訴、交保、限制出境、責付、採檢體、勘驗、鑑定、傳證人等等,也就送法院給法官裁定(上級審就處理抗告)啦。當然囉,傳票也有間接的強制效果,也都送給法院裁定!事情完全丟給法院,檢察官真的就會很好當。
老師雖是在講檢察官定位,實際是在為檢察官減輕負擔,用心良苦啊!老師真的是頂呱呱,而且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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