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感謝林委員
再次感謝林委員,
為了減輕檢察官的負擔,願意攬下所有內勤案件的責任,
幫檢察官省去開庭調查、內勤值班的沈重壓力,
以後案件全部送由中立客觀的法官裁決,
檢察官再也不用24小時接偵查佐、法警室的電話,
甚至連開庭問案也不必,
這麼捨己為人的法官真是提著燈籠也找不到啊,
林法官,揪感心!!!
影片都拍好了,不出來選司法院長嗎?
(可以順便兼法務部長嗎?好人做到底啊!)
為了減輕檢察官的負擔,願意攬下所有內勤案件的責任,
幫檢察官省去開庭調查、內勤值班的沈重壓力,
以後案件全部送由中立客觀的法官裁決,
檢察官再也不用24小時接偵查佐、法警室的電話,
甚至連開庭問案也不必,
這麼捨己為人的法官真是提著燈籠也找不到啊,
林法官,揪感心!!!
影片都拍好了,不出來選司法院長嗎?
(可以順便兼法務部長嗎?好人做到底啊!)
(說真的,「檢察官開庭無助案件釐清」這句話,
如果在研究所報告或投稿法學期刊,
小編很懷疑不會被教授或審稿委員強烈抨擊嗎?
論述依據何在?多少案子是靠檢察官抽絲剝繭才辦出來的!
但是現在學術文章千萬字,也比不上媒體投書博版面有效,
孜孜矻矻做研究的沒人理,真是悲哀啊)
如果在研究所報告或投稿法學期刊,
小編很懷疑不會被教授或審稿委員強烈抨擊嗎?
論述依據何在?多少案子是靠檢察官抽絲剝繭才辦出來的!
但是現在學術文章千萬字,也比不上媒體投書博版面有效,
孜孜矻矻做研究的沒人理,真是悲哀啊)
「德國在刑事案件的偵辦上,只有在特別重大的案件,檢察官才親自處理,其餘均委託警察調查。所謂的親自處理,包括口頭指示或現場勘察。德國檢察署並無「偵查庭」的設置,檢察官原則上也沒有開庭的必要,如真有必要訊問被告或相關證人,則在各檢察官辦公室內為之。而日本實務的作法,也是大同小異。因為犯罪偵訊是一門學問,檢察官高高在上對人民開「偵查庭」,並無助於案情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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